我国工业能源消耗占全社会能源消耗70%以上,而钢铁工业又是工业中消耗资源能源和产生污染排放的重点行业,钢铁工业节能减排成效对实现国家节能减排和低碳约束性目标意义重大。
“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中单位GDP能耗下降16%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成为工业节能约束性指标,节能形势依然严峻,钢铁行业节能任务更加紧迫。早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前,我国政府已经承诺:到2020年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40%~45%。单位GDP能耗、碳排放强度都已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当中。
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并已将主要节能目标分解到各省市中。各地区为完成节能目标,必然会将指标再分解到各企业。而作为高耗能的钢铁行业,其承受的节能指标压力必然不会轻松。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受到空前重视。由于地方的超高速增长远远超出国家的预期目标,尽管单位GDP能耗有所降低,但能源消费总量则大大突破国家的控制目标,2010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达到32.5亿吨标准煤左右,比2000年的14.5亿吨增加1.2倍,10年翻了1番还多。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把“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升到很高的高度,把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能源总量控制将对各地的经济增长速度产生重大影响,将比节能指标更加严厉。这也标志着政府从“十一五”单纯的能耗强度控制转变到强度和总量双控制、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想结合的考核方式。国家能源局指出,“十二五”末要将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在41亿吨标准煤左右。如果最后确定数据为该数,则意味着“十二五”期间年均能源消费量最多增长1.8亿吨标准煤,为控制总量消费,分解指标已经初步分解落实到各省。 “
十二五”钢铁行业和企业节能压力巨大,虽然仍有一定的节能潜力,但常规节能技术普及率已经很高,企业节能难度将进一步加大。CMIC建议各钢铁企业尽早行动,积极编制“十二五”节能规划,找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十二五”主要节能潜力和节能措施,以应对国家强度控制和总量控制的新形势。 |